八旬老人住院意外摔伤引发纠纷 岳塘区医调委耐心劝导促成和解
2019-06-10 09:08:3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admin | 作者:冯庆 刘少如 张定强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6月7日讯(通讯员:冯庆 刘少如 张定强)近日,岳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(简称岳塘区医调委)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人住院期间意外摔伤引发的医患纠纷。

年过八旬的肖娭毑患糖尿病多年,因胸闷、气促、头晕伴四肢关节疼痛、腰痛、上腹痛,于2019年4月13日上午入住湘潭某医院。医院即对其进行相关检查,制定了诊疗方案,并叮嘱其家属因肖娭毑年纪过大,住院期间必须有专人陪护。4月16日晚,肖娭毑在无家人陪护且未告知医院值班人员的情况下,自己上厕所洗澡时不慎摔倒,造成背部右侧第10、11、12肋骨骨折。后转至湘潭市中心医院治疗,花去医疗费万余元,出院医嘱需卧床休息三个月。

事后,肖娭毑家属找到先前住院医院,提出肖娭毑在住院期间意外摔伤,医院没有尽到责任,且事发当时也没有通知家属,只对其作简单处理,致使肖娭毑承受极大的伤害,应当承担一定责任,要求医院方赔偿住院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。医院方认为老人年纪大,应该由家人专门看护,入住时医院对家属进行了嘱咐,且医院病房墙上张贴了温馨提示,厕所里也设有防滑垫,肖娭毑在洗澡前没有告知值班人员,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遂共同向岳塘区医调解委申请调解。

受理纠纷后,人民调解员刘少如、张定强向双方详细了解事发经过,经调查得知肖娭毑有3个儿女,住院期间子女没有尽到陪护义务,肖娭毑擅自洗澡不慎摔倒,自身未尽注意义务,故此,患方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医院工作人员对肖娭毑在该院住院期间,对其护理相关规定交待不清,且有护理不到位的地方。事发后,又没有及时与其家属沟通,致使其家属产生不满情绪。因此这一纠纷的责任应为混合责任,双方均应承担相应损失。听了调解员的分析,双方当事人表示认可,认真反省自己。随后经医调委耐心劝导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医院方承担肖娭毑两次住院治疗费用,患方放弃其他诉求,双方互不追责。该协议当场履行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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